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察覺力

察覺力

 

察覺力
 

任何一個人(生靈),都有察覺力的高低。
我們也是從低階物種,慢慢變成高階生靈。
但身為人,還有天人(即為神的境界),
天人若福用盡,也會下凡來人界。

曾有位同學和我說:「地藏經寫,天福盡下生人界,是指神的福報,花光了」。
所以我們得修,
而生為人,分為幾個等級的察覺力(以高至低排例)。
 

高:
 

原來這一切都是我所要經歷的,都是我自己引來,讓自己學習的。
那得我要好好的提升自己,
原來都是我自己造成的,我得理解自己,也了解身邊的人,
理解秘密法則與吸引力法則,好好運用自己與身俱來的能量。
 

次高:
 
我想創造我的人生,有所成就,困難是難免的,但遇到困難就要想辦法解決!
希望一切都可以順順利利!
 
中級:
 
因為命運不知道會如何,所以要好好工作,平平安安,好好生活。
明月幾時有?把酒問青天。
因為人有悲歡離合,月有陰晴圓缺,此事古難全。但願人長久,千里共嬋娟。
 
低階:
 
我命運怎麼會這麼苦,我只好咬著牙來過…
無論我再怎麼努力,總是有人會影響我…
(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有影響,例如發脾氣、回嘴、欠罵、白目)
 
最低階:
 
一切都是別人造成的,和我無關,
父母生我,是父母的錯,我沒有同意被生下來。
父母養我,是理所當然!
(甚至引匿自己所做的事,例回嘴、欠罵、白目)
 
結論:
 
等級不是對錯問題,而是「察覺力」不同而產生的世界觀,不可用對錯來論,都是學習的過程。
 
(例如一位博士會說小學生的數學理很笨嗎?這沒有意義,那是階層性的不同)
當然,若察覺力愈高,所遇到的事也截然不同。